(资料图片)
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《深圳港汽车出口资助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告,其中提出,对2023年-2024年经深圳港海上运输(含滚装、集装箱方式)外贸出口的汽车按辆给予资助。单个航运企业汽车运输应在2.0万辆(含)以上。对经深圳港海上运输(含滚装、集装箱等方式)出口的汽车,根据单个企业每年实际承运汽车的数量予以分档资助,2023-2024年每辆分别资助800-1200元、600-1000元。
Copyright 2015-2022 欧洲日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沪ICP备2022005074号-23 联系邮箱: 58 55 97 3@qq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