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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九次董事会审议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
回购价格的议案》,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,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
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,发表如下意见:
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、数量、价格等相关事宜符合《上市公司
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及《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》的相关规定,不
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,且
不会影响股权激励事项的继续实施。我们同意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
购价格的议案》。
独立董事签字:
马一德 张秋生 许多奇 张建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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